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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在周至县缉毒大队办公室里,大队长孙毅收听录音 本报记者 王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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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4月份,周至县公安局缉毒大队从重庆抓获一名“毒贩”带回周至。“毒贩”家属提供的录音显示,缉毒大队要“毒贩”家人拿20万保证金“捞人”。由于保证金没谈拢,“毒贩”很快由监视居住改为刑拘。“捞人”失败后,“毒贩”家属将举报材料和“谈判”的全程录音分别提供给了省公安厅和检察部门。
而此前不久,周至县公安局哑柏派出所在收取了两名毒贩家属的巨额资金后,将毒贩放走,一名民警将部分“私了费”贪污,目前该民警已经被检察机关起诉。
4月17日,住在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村的周哲(化名)突然失踪了!两天后,周哲的妻子钟霞(化名)接到了丈夫从周至县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周哲称因为贩毒,他被周至县公安局缉毒大队从重庆抓到了周至,要其妻子带20万元赶到周至。
4月19日,钟霞带着一位律师从重庆赶到了周至县。
录音一办案民警:
“不交保证金就按法律程序办”
到周至当天,钟霞和律师找到周至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并在一间办公室见到了该案的办案民警。进门之前,钟霞打开了包里的录音笔。
办案民警称周哲涉嫌贩毒已被监视居住。此后经交涉,钟霞获准与丈夫见面,并被单独带到了缉毒大队最里面的民警宿舍,周哲就被铐在架子床头。此前由于律师在没有暴露身份的情况下,询问了许多案件的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他被要求待在办公室等待。“他们领导也跟我说得很清楚……”录音资料里,一位操重庆口音的男子说。此人就是周哲。“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办案民警跟周哲说完这句话后,立即“训斥”钟霞,“你找个律师,恐怕你老公回不去,很简单。”“他们最开始说,一克一万,30克就是30万,后来说20万……”周哲与妻子交流了几句。“交保证金,你不交也可以,我们就按法律程序办,关看守所,最后判刑。”办案民警再次“警告”钟霞,并提出了数额,“初步定的是20万。到时候家里确实有困难,我们这儿可以商量一下,不是非要20万。你尽你自己最大的力,抓紧时间。”
钟霞当时获知,该办案民警名叫刘恒,为缉毒大队正式民警。
录音二办案民警:
“把人领回不能张扬”
除了保证金外,刘恒及其他缉毒人员显然对钟霞带来的律师非常警惕,很排斥,谈话中很多时间是在告诉钟霞,如果此事有律师参与,周哲有可能回不了家。
钟霞表示一起来的只是自己的表弟,刘恒还是不放心,“严格讲(此事)就不是摆到桌面上讲的,……要不然,你只能在家收到一份寄过去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这个事严格来讲,法律上不允许。”并解释说,“不管贩毒数量和是否获利,都要坐牢。把人领回家不能到处张扬,到时我们也捂不住。”
此后,双方谈到了汇钱的细节。刘恒让钟霞当晚就与重庆联系,次日一早将钱从重庆打到周至,等上午银行上班后由钟霞在周至取出,双方约在次日上午再谈。临走前,刘恒交待,即使钱不到账,钟霞也要来一趟,“否则就办关看守所的手续。”
录音显示,初次谈话持续了40多分钟,其间刘恒多次向钟霞表明,作为警方,对此事也想采取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即使明知此事是法律不允许的。
录音三缉毒大队长:
“当初不是给你留机会了吗”
4月22日本该是再次“谈判”的时间,但前一天钟霞没有凑到钱,也没有如约赶到缉毒大队。4月23日下午,钟霞得到了缉毒大队的口头通知——周哲被刑事拘留。
被刑拘后,周哲给家中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弟弟处理此事。此时,钟霞知道她已不再被缉毒大队“信任”,虽然仍然留在周至,但她叮嘱小叔子别人问起,就说她已经回到了重庆,并将录音笔交给了小叔子。4月26日,周哲的弟弟和弟媳来到周至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再次“谈判”。
这次家属首先见到的是大队长孙毅。“人已经被刑拘,在看守所,见不成人了……当初不是给你们留机会了吗?你们不珍惜。”随后,孙毅给刘恒打了电话,并让家属在周至等几天,承诺“尽量给你办”。
录音四办案民警:
“违犯法律才能放他一马”
约十几分钟后,刘恒回到缉毒大队。他给周哲的弟弟说,“你哥一直提出来,给他留一条路,放他一马,不要因这个事把他判上八年、九年或者十年刑,他人受不了。你嫂子来之前,监视居住期间比较好办,现在已经刑拘了……(可以)协商解决。”
刘恒称,如果按照法律程序,周哲会被刑事拘留,不可能监视居住。“跟大队长讲了,出于同情,办了监视居住,小范围内能解决就解决,不管是交钱还是啥情况呢,只要是走出了这个门,就是给你哥留了条路,把事没有做绝。”
刘恒说起了“网开一面”的初衷是感觉周哲人还不错,“对于缉毒大队来说,一年当中多关一个人少关一个人对大队来说是无所谓的,对于你家庭,你本人来说肯定是受不了的……这些事情,我们都违犯了或者有些不按法律程序办,才能放你哥一马。要是真正按法律程序办,哪来这一说呢!”
听到此,家属一再表示要诚心解决。随即,刘恒离开了约一分钟。
回来后,刘恒说,“俺大队长问,这事你是想诚心解决还是不诚心解决,不诚心,该判就判该关就关。”
录音五办案民警:
“一克一万 不能差得太多”
此后,双方谈到了具体的金额。“当时定的20万。一克毒品一万,你哥最不行得40多万。你们家准备了多少?”刘恒反复称如果实在有困难钱可以再商量,但差距不能太大。
当听到家属称只有三四万时,刘恒有些不满,“三四万差太远了,一半都不够!”刘恒给家属指出两条路,“一条是交钱放人,一条是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并称最不行得10万元。
谈话的最后阶段,刘恒等人一直在叮嘱家属,“不能弄得满城风雨,闹大了就不是钱解决的问题了。”
记者核实检察机关:
若录音属实至少违反纪律
一边是没钱,一边是没钱免谈,于是此事一直搁置下来。直到近日,已经不抱私了希望的家属将举报材料和这份录音分别交给省公安厅和周至县检察院以及本报。
那么,这份录音是真是假?8月13日,记者赶到了周至县公安局缉毒大队。
当记者问到,缉毒大队是否与周哲家人谈过交保证金就可不经法律途径的问题时,大队长孙毅直接否认,“胡说呢!这案子就不是私了的事情。”那么,家属的录音呢?“应该没有这事……公事公办,已经起诉了。”
记者提出想见见刘恒。孙毅称刘恒请假,看病去了,并称案卷已经到检察院。那么,录音中有一段关于孙队长的录音,他是不是还记得?听到记者问话,孙毅想了想,“那是啥,咋说呢,当时谈过话,想不起来了。人已经刑拘了,刑拘了说啥都是白搭!”
此间,记者几次电话联系刘恒,刘恒称自己没有时间。最后干脆拒接电话。虽然“谈判”的主要参与人刘恒一直不愿露面,但从一口否定到“应该没有这事”,再到“想不起来了”,大队长孙毅对录音一事前后反应显然是不一致的。
8月14日,记者再次赶到周至县公安局缉毒大队,但仍未见到刘恒。孙毅说,录音中谈的话都是刑拘后的,没什么意思。
周至县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说,他们目前已经见过周哲家属,正在安排有关科室调查此事,如果录音中的内容牵扯到民警违法犯罪,他们将立案侦查,如果是违反纪律,将交由公安部门内部处理。目前看来,如果这些录音属实,民警至少违反了有关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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