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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越来越近了,如果您对供暖有什么疑问,请拨打本报热线029-88880000反映,我们会及时采访相关部门后给予解答。
马先生:我在南郊住,供热部门贴通知要收供暖系统运营费,去年交了900多元,今年让交1000多元,这是什么费用,是否每年都要收?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
发布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
马先生所住小区实行的是分户计量,执行的是两部制热价,供暖系统运营费就属于基本热价的一部分,因此无论是否用热,每年都应交供暖系统运营费。
对于没有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因为也有管道维护成本和周边房屋热量的损耗,因此即使不用热也要交部分暖气费。不过,西安尚未出台实施细则,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
路女士:供暖到底按建筑面积收费还是按使用面积收费?
按照建设部和西安市物价局的规定,暖气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居民对于取暖收费面积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查询自己房产证的登记面积。
常先生:我在吉祥村崇德坊一小区租住,这两天小区贴通知收取暖气费,对本小区住户四个月按10元/平方米收取,但是对租住户要收24元/平方米,是否合理?
记者到常先生所住的小区了解到,该小区是一单位的家属院,自行供暖,对本单位职工有取暖补贴,因此收费较低,但常先生是租房户,无法享受单位补贴,因此按照市场价格水平收取暖气费。
本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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