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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1日,当时古城西安爆出一条惊人消息,西安市原体改办主任、市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市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杨永明,因大肆收受西安达尔曼、西安旅游等股份公司原始股和现金76万多元,违规购买咸阳偏转内部职工股以及多占住房变卖获利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记者在该案的刑事判决书和起诉书中看到,1996年8月,西安市政府将2100万股票发行额度下达给西安市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杨永明当时担任西安市股票发行领导小组副组长,为达尔曼股票上市做了一定的工作。达尔曼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宗林为感谢他,答应给他申购些股票。于是,杨永明拿着妻妹、妻弟夫妇的股东代码卡,在3人的名下申购了23733股达尔曼股票,然后杨妻将这些股票全部抛售,仅此一笔就获利964549.49元。
1996年9月,许宗林答应给杨永明两万股达尔曼内部职工股,以感谢其在达尔曼股票上市中立下的“汗马功劳”。但这些股票无法过户,急坏了杨永明夫妇。1998年4月,等不及了的杨永明明目张胆地要求许宗林将这些股票卖掉,直接将现金交给他。许宗林随即以每股25元将这笔股票卖出,将41万元获利款交给杨永明。
杨永明的案子一出,许宗林即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本报记者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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