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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原建军)在达尔曼的众多违规行为中,动辄数亿元资金就不明去向,有的是违规担保,有的是投向了子虚乌有的工程项目,这些行为发生在一家上市企业身上让人深感诧异,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是有力的制衡监督机构。然而,达尔曼的董事会、监事会在虫蠹侵蚀公众资金时为什么就没有发挥作用呢?
董事会成员负有连带责任
西北大学金融学专业的一位女副教授对此分析说,这是由于达尔曼的股权太集中而导致的结果。许宗林一手创办的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占了达尔曼的近三分之一股权,而众多的小股民又没有话语权,董事会主要成员都是主要股东的代言人,也是主要股东意志的坚定执行者。本来董事会里面有独立董事,可以起到制衡的作用,但是达尔曼的独立董事都是学者,学者虽然有扎实理论和深厚管理知识,但是实践经验略显不足;在发育成熟的股份制企业里独立董事都由审计师和独立经理人来担任,这样的话,公司的任何违规行为都很难逃脱这些深谙“市场陷阱”人士的火眼金睛。监事会的成员也是由大股东提名任命的,可想而知,这样的监事会怎么能监督许宗林等人的违规行为呢?学者指出,现代企业的合理治理结构应该是良好的资本结构,股权要分散,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应超过15%。
对于董事会、监事会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制衡作用,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专业的一位男博士则说,为主要股东本人公司的银行借款作担保是要通过董事会等机构同意的,如果这些担保不合法定程序,那么董事会等机构成员是要负连带责任的。最近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文书,那就是上市公司不能与大股东自己的公司做关联交易,包括担保质押等行为。
检察机关可能介入
对于风雨飘摇中的达尔曼,这位金融学女副教授说,如果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和社会上关于达尔曼内幕的猜测是一样的话,那么达尔曼的股票将迅速贬值,直至一文不值,届时最有可能的情况是证监会强制达尔曼退市。这位男博士则说,另一种情况是别家公司对达尔曼来实施重组,毕竟在当今中国社会上市“壳资源”是相当稀缺的。不过,女副教授仍强调,即使别的公司重组达尔曼,达尔曼在短期内也很难咸鱼翻身,毕竟暴露出的问题“掏空了上市公司”,性质相当严重,不是一时简单重组能治好的沉疴。
根据两位专业人士对于达尔曼事态发展的分析,一位资深律师推断说,检察机关有可能介入事件调查。追本溯源达尔曼的上市是不合法的,达尔曼是靠其主要大股东许宗林通过行贿西安市原体改办主任杨永明而得以上市。杨永明在领刑后,许宗林按法律规定也应按行贿罪来接受制裁。再是,达尔曼巨额资金流向迷雾重重,不排除达尔曼主要负责人有挪用、滥用、私用公司公众资金等非法行为。在长达几年的公司巨额资金非法流动过程中,有可能涉及了达尔曼公司内部诸多高层及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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