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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兰放弃“雇主批日记”诉讼 仍起诉侵权(图)
news.huash.com   2004年12月07日 06:25:33  来源:华商报
 

面对记者提出是否败诉的问题,兰兰只是俏皮一笑 本报记者 赵彬 摄

    专题:小保姆日记遭雇主偷批

    最新进展:双方激辩三小时 案件焦点:到底是不是日记(图)

    同城媒体报道:三秦都市报 媒体“长枪短炮”聚焦“保姆状告雇主”案(多图)

  昨日上午9时许,保姆兰兰(化名)诉雇主偷看偷批日记一案正式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开庭。由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该案。据了解,在庭审中,兰兰放弃了“雇主批日记”这项诉讼,但依然起诉雇主侵权。昨日,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该案。

  不公开审理3个多小时

  昨日9时,兰兰在新雇主戈焰老太及诉讼代理人袁建平先生陪同下来到未央法院民二庭,随后,雇主高先生及其代理律师李莉也进入法庭。双方进入法庭时受到法警仔细检查,法警告知:该案不公开审理,双方不能携带录音录像等工具进入法庭。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该案涉及个人隐私,因此依法采用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依然挡不住社会各界及媒体对该案的高度关注,审理开始后不久,有不少人来到法院门外打听审理情况。南郊一位50多岁的退休职工甚至就在审判庭外等候消息。来自省内外的众多媒体记者则在楼道等处架起摄像机、照相机,双眼一刻也不放过随时可能打开的审判庭大门。

  庭外静静等待,庭内审理顺利进行。至昨日中午12时30分许,庭审进行3个多小时后终于结束。记者获悉,此次审理由法院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孙芳玲法官担任审判长。

  兰兰放弃“雇主批日记”诉讼

  据了解,尽管在兰兰递交法院的诉状中称“9月28日或29日,被告在原告不在家的情况下,未经原告许可,偷看原告日记并加以批注,侮辱原告,造成精神上极大伤害”。但记者昨日采访兰兰诉讼代理人袁建平老师时获悉,此次开庭,他们放弃了“雇主批日记”的这项诉讼。

  袁老师说:“由于兰兰没有掌握日记批注出自被告之手的证据,因此,我们放弃了对这个问题的诉讼。”但他同时表示,放弃这项诉讼并不会影响到该案,“我认为主要是日记被雇主扣下,然后导致被看,再被传播。这就构成对兰兰合法权益的侵犯”。

  对此,雇主高先生向记者表示:“本来就是14岁的女儿批的,却一直被外界认为是我们大人批的,现在通过法律明确了这一点,这对我和我的妻子也是一种澄清。”

  被告多数证据需要播放

  昨日庭审结束后,被告方雇主及其代理律师率先走出法庭。在一片闪光灯中,记者看到他们神情自若,雇主高先生胸前抱着一部电脑和两个小音箱。在法院,他们未接受媒体采访。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高先生采访了解到,作为被告,他们的大多数证据都是一些录音录像资料,其中,主要为央视记者采访双方时各自的说法。“事情发生后,我们双方已经没有见面的机会,后来,央视《社会纪录》采访此事,《今日说法》也专门采访过此事,其中,《今日说法》栏目还专门把我和兰兰约到一起面对面采访过,这算是我们两方有关此事的正式谈话,里面很多内容反映了事件真相。”高先生透露,在庭审中,他们共播放录音约半个小时。“由于时间有限,我们只作了部分播放,原件都提供给法官了。”

  当事双方均持乐观态度

  昨日法院未当庭宣判该案,庭审结束后,兰兰诉讼代理人袁建平被媒体记者“堵”在法院门口。经过此次开庭,他感到有一些压力,当记者问他“对胜诉有没有信心”时,他回答说:“胜诉要看从哪个方面说了,从支持兰兰这个弱势者方面来说,我还是很有信心的。”记者追问:“兰兰在诉状中提出了包括要雇主道歉在内的五项请求,你估计哪些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袁建平说:“应该有一部分会得到支持。”昨日下午,袁还表示:虽然现在压力重重,但坚信该案最终会取得胜利。

  雇主方代理律师李莉昨日也接受记者采访,对于此次庭审,她感觉“进行得非常顺利”,她说:“从举证来看,对方证据非常不充分,很难支持他的观点。”

  兰兰昨日走出法庭后,表情平静,她告诉记者:“整个过程都很平静,我相信事实是不会改变的。”有记者问:“万一败诉,会对你今后在西安打工甚至整个人生产生什么影响吗?”兰兰说:“这个我还没想过。”

  诉讼变成西北政法两老师“角力”

  袁建平系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教师,昨日,他还就自己力当兰兰诉讼代理人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说:“兰兰是弱势群体中的一个,她需要我们帮助,尤其当她敢于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护合法权益时,我作为一名法学教师就更应该支持她。”袁建平表示,即便这次败诉,他仍将继续做兰兰的二审代理。

  同为西北政法学院老师的雇主方代理律师李莉,对代理该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是不是在任何问题上都一味用经济这个标准来划分弱势与强势?”她认为:隐私权、名誉权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在这一权利面前,双方都是平等的。“我之所以代理这个官司,是因为我首先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个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权利,我不希望看到人们因为某种情感而忽视了法律正义。”本报记者 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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