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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证办手机卡黑幕引重视 警方将全市范围
严打
使用假身份证帮顾客办手机卡,西安市许多通讯业务代办店(点)违法行为极大危害着社会秩序。在严厉打击此违法行为的同时,西安市警方支招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身份证,切勿借给他人,以免被冒用复印。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户政处副处长王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从事犯罪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每个公民都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切勿借给他人使用。”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户政处身份证管理科科长薛安平指出,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没有防范意识,轻易将身份证借给亲戚朋友使用。岂不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有可能以借来的身份证复印若干张。一旦冒用此身份办理租赁、借贷、抵押、办手机卡并恶意欠费等,会令出借身份证的人懊悔不已。身份证法明确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薛安平支招说:第一招,需要公民自身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防,妥善保管好本人身份证,不要外借,这就从根源上遏制假身份滥用的局面;第二招:在办理通讯、金融、驾照等业务时,按规定需要复印身份证时,最好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用红或蓝色笔,写上“再次复印无效”字样,以免身份证复印件被冒用再次复印;第三招,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复印行业管理力度,复印时一定要用本人身份证原件,切勿用复印件再次复印。同时,对身份证复印件盖上“再次复印无效”的红色条形章。
本报记者 佘晖 实习生 何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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