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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九器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姚刚披露了“七台河事故”责任人迟迟未作处理的原因。原来由于种种因素,该案一直在公安与检察机关之间“踢皮球”。据悉,中纪委正在与有关部门协调,准备对近6年来全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调查,那些因各种原因被“遗忘”的案件不久将大白于天下
。(12月17日《法制日报》)
诗人说“时间仿佛一瓶愈久弥香的陈年老窖,越品越有滋味”,历史学家说“时间仿佛一场侵蚀万物的洪水,将历史冲刷得光怪陆离”,可有些“戴罪之官”却说“时间仿佛一卷卫生纸,熬过那一阵终将让自己的屁股干净如初”。这些“戴罪之官”都是富有经验的“世俗哲学家”,他们的比喻很粗俗但很形象,因为经验告诉他们,只要没有被“斩立决”,随着时间的流逝随时可能有翻盘的机会,“黑龙江七台河事故责任人两年未作处理”不就是一个显证吗?要不是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一语惊醒梦中人,这不又是一幕天大的闹剧吗?难道那就是传说中的“拖刀记”?一个“拖”字,愧对多少个冤魂,羞辱多少双眼睛?
哲人说,幸福是相似的,不幸却各有各的不同。笔者看那些“戴罪之官”胜利大逃亡,追究责任是相似的,“遗忘”却各有各的不同。“七台河事故责任人”几乎逃脱追究,据披露是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在公安和检察之间来回“踢皮球”。倘若是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秉持法律程序而造成案件久拖不决倒也有情可原,可事实却是司法机关为了
“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而拉拉扯扯、纠缠不清。堂堂一个司法机关,云集当地司法精英,难道连这么两份报告都迟迟拿不到手?很多司法机关不是向来有从快处理的传统嘛,可在这起震惊全国的事故案件处理上,怎么就耐得住性子你来我往唱起了“二人转”,硬是给事故责任人拖来“取保候审”的待遇?在“拖”的背后是意识的淡漠、业务的生疏还是屁股坐错了位置?
“七台河责任遗忘”事件若是孤本,倒也不值得那么多人忧心忡忡,关键是这种现象“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就拿最典型的“审计风暴”来说,这些从上到下刮出了多少“小金库”、“挤占挪用”、“滥发福利”等问题,可是除了李金华本人被亿万人记住外,对问题的根本性杜绝究竟起了多大作用,谁也没有把握去下结论。此外,还有更多的样本可举。各级政府部门通报的违法案件、媒体揭露的典型问题,等等,有不少都是“虎头蛇尾”,在最后的定罪处罚阶段,要么不了了之,要么大事化小。难怪中纪委打算对6年来全国安全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调查,看来,记性太差容易健忘的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绝不止七台河一家。
中纪委的调查可以看作是对“事故处理追踪机制”的一种完善,但仅有此招还远远不能彻底治好某些“健忘者”的病,更需要挖掘各级人大和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的力量。
由于人大负有监督“一府两院”的责任,对由“一府两院”进行的各种调查和司法处理,显然有法律赋予的监督便利。另外从法律角度也可以设置各种监督程序,允许公民和其他组织对“久拖不决”的问题提出申诉,进而启动对执法行为的督促程序。更应探索群众监督的各种方式,在问题公诸于众的背景下,群众的眼睛必然是最亮的,他们最善于发现问题也最善于指出问题所在,如果有这样一种机制存在,“七台河事故责任人追究”可以让某些执法者“遗忘”,但绝不可能让千万双雪亮的眼睛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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