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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立春 蔡勇) 在本报持续报道下,先后有5名流浪孩子找到了自己的家,与家人团聚。昨日下午,记者从西安市救助管理站获悉,西安将设立专门的网站,帮这些流浪孩子“寻亲”。
昨日上午,西安市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又新增了两名流浪儿童,他们分别是高让和张金石。
13岁的男孩高让自称是陕西洋县人,父母离婚,一个月前,他和姐姐一起去深圳找打工的爸爸,“结果爸爸不要我,只住了几天就赶我走,让我去找妈妈。”高让说,他爸妈离婚后,他被法院判给了妈妈,但是现在妈妈在哪儿打工他也不知道,于是就在街上流浪,最后被送到深圳救助站,呆了一个月后,被转到西安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
来自周至县的张金石今年仅10岁,一周前在西安与爸爸走失,后来在街上流浪的他,被人送到公安未央分局阿房宫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安排他住了好几天,结果张金石根本说不清楚自己家的详细地址,只知道自己是周至县人,连他爸爸的名字都不知道。无奈之下,民警将他送到了西安市救助管理站。“一个刚刚送走,一个就会再来!”西安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主任杨志明说,近两年来,“沉淀”下来的流浪未成年人员越来越多,而且这些孩子很难说清自己的家庭住址,这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他说,《救助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措施”。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离站的,要终止救助。可是很多被救助对象在救助站远超过10天,尤其是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每多一个流浪孩子,就少了一个完整的家庭。”杨志明说,救助站有个想法,“准备以救助站的名义建立一个网站,将站里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图片文字信息公布在网络上,一旦家长登录,就可以看到并确认是否是自己的孩子,尽早帮助孩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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