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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开工盖房的住户还有很多家
本报记者 王鹏 摄 |
半月来,家住西安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总公司职工住宅中心小区的赵先生发现,小区内一些住户开始在自家房屋旁边“添砖加瓦”,又盖起一层平房。
打听后得知,原来这些房屋都是经过小区物业办“批准”,并交纳一定费用后加盖的。让赵先生疑惑的是,小区居民加盖房屋,物业办批准就可以了吗?
赵先生称,半月前他便发现一些住户门前堆起了建筑材料,开始在自家庭院“破土动工”。由于赵先生的邻居也加入了盖房“大军”,现在赵先生家窗口一米外就是一堵墙,原本阳光充足的房间,现在正午时分光线也很弱。
赵先生从邻居口中得知,小区住户只要向物业办提出申请,交3000元钱后便可在自家院里加盖,房屋盖好后,还需再交纳每平方米20元钱的管理费。
该小区居民住宅均为两层独体式小楼,且都有独立庭院。昨日记者在小区内看到,约有十多户居民门前、院内堆放着建筑材料,还有工人正在忙着打围墙、挖地基、砌墙。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西安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总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称,由于不少住户都是农场农工,家中有很多农用器具无处摆放。因此,物业办才决定,批准提出申请的住户在自家庭院内加盖一层平房放置农用器具。对于收取的费用,这位工作人员称,3000元钱是“押金”,防止住户在新建的一层上多盖,而每平方米20元钱的管理费是物业办处理加盖住户建筑垃圾的费用,向相关部门的申请也在审批过程中。
对此,西安市规划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持相关文件到规划部门审批,取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动工。作为物业公司没有权力批准居民私自建房,更不应该收取费用。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尽快联系辖区内规划部门到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本报记者 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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