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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公安局秦都分局刑警大队已向受害者道歉
本报咸阳讯(记者
宁峰)被当作疑犯带到刑警队调查,没想到遭遇刑讯逼供,银行卡上7000元钱被取走“暂扣”。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承认询问的方法有些“过头”。
被铐到刑警队遭拳打脚踢
4月11日下午5时许,永
寿男子侯龙在秦都区陈阳寨村8组的居住地,突然被几名民警戴上手铐,带到秦都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楼的大案队中。
侯龙说,在一间房子里他双手被铐、两脚离地,被吊了起来。开始,有民警质问他“是否偷了摩托车”,让其交代“犯罪经过”,但他说自己是司机,老家在永寿,从没有偷过别人的摩托车。接着,先后有5名民警对他拳打脚踢,到后来干脆用警棍抽打。疼痛难忍的他最后只能承认了自己偷摩托车的“事实”,并在民警的施压下捏造了两个“犯罪同伙”和“经过”。其间,他随身携带的2190元现金和手机、身份证等物也被民警收走。当晚11时许,他戴着手铐脚镣,被迫带着民警来到其姐夫家中,将姐夫张宗民带回大案队接受询问。
说出银行卡密码后被“释放”
侯龙说,12日早上,一民警又用膝盖猛击他的胸部,让他说出银行卡密码,又令他在一张写有“暂扣8500元”的《暂扣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给几间办公室打扫卫生。下午5时许,民警归还给他500元钱和手机、证件,让他离开,去寻找两名“同伙”。这时已过了整整24个小时。事后发现,当天下午2时许,自己银行卡里的7000元钱被民警取走。
民警向受害人说“对不起”
侯龙随后在当地医院检查,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其中手腕和脚腕红肿、软组织严重损伤,8到10肋骨处压伤。侯龙至今还在接受治疗。4月13日下午,已被放出的张宗民及家人来到秦都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讨要说法。
4月14日上午,刑警大队张守刚副大队长和大案队吕军中队长通过一中间人,约见了张宗民和侯龙的妻子,记者也到场采访。张宗民第一眼就认出吕军就是当天打人者之一,对方很不好意思地说了声“对不起!”
双方谈完后,据中间人王某讲,刑警队希望用赔偿的方式解决此事,但立刻遭到了张宗民的反对,并提出公开在媒体上道歉、处理相关打人的民警、退还暂扣款并给予经济赔偿等三项要求。
下午3时,秦都公安分局得知此事后,政委范永显立即责令分局纪检委着手调查。下午5时许,刑警大队张守刚副大队长称他已就此事向两位受害者道歉,并承诺“该看病看病、该赔偿赔偿”。
大案队吕军说,之所以将侯龙带回询问,是因有人举报其偷盗摩托车,而其身上的伤是因戴手铐和脚镣“越动越紧”所造成的,但他也承认在整个询问过程中,他们询问的方法有些“过头”。至于让侯龙说出密码和从卡中取钱,都是经过其同意、自愿的,一旦能证实侯龙无罪,这些钱还是会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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