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商报讯(记者 陈静涛) 不少以出租摊位为主的集贸市场,使用的塑料购物袋仍不符合国家标准,也没有实行有偿销售。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商贸局再次对限塑工作进行调研,建议市场开办方把使用标准塑料袋作为入场经营先决条件。
限塑令实施以来,西安各大商场、超市收效明显,消费者开始自带包装袋购物,据统计,限塑后,塑料袋使用量较以往降低80%。
根据西安市商贸局最新调研显示,目前西安限塑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不少以出租摊位为主的集贸市场和社区食杂店,使用的塑料购物袋不符合国家标准,也没有实行有偿销售;连锁便利店商品销售量少利小,塑料袋有偿使用后,给销售带来一定影响;部分企业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不够规范;大型商场、超市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大幅减少,但卷连袋用量猛增。
对此,西安市商贸局在调研中提出建议,对集贸市场的限塑工作,由市场开办方按照规定,设立经营标准塑料袋的摊位,把使用标准塑料袋作为入场经营先决条件;增加限塑工作管理经费,充实力量,并利用税收杠杆,对标准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进行调节;制定政策鼓励零售企业将塑料购物袋的销售收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加强对零售场所限塑交易行为、价格确定、台账建立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同时,建议工商部门对生产、经销劣质塑料购物袋的,实施打击,从源头和渠道两方面设堵,特别是对批发市场经销劣质塑料袋和农村乡镇零售场所的限塑工作,加大检查力度。
据了解,目前西安市商贸局已起草《零售场所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细则》讨论稿,交由工商、物价等部门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