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宝鸡讯(通讯员 王妮娜)为使受贿犯罪的哥哥逃避法律处罚,弟弟一边帮助退款,一边指使他人作伪证。日前,千阳县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当事人李忠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006年12月,千阳县原卫生局局长李忠科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部门立案侦查。其弟李忠玉得知案情后 ,千方百计委托他人先后向行贿人李某、刘某退还李忠科受贿款各2000元,伪造有关证明退款的收条,并指使行贿人在检察机关和律师调查时作了李忠科案发前退还行贿款的虚假证明,对检察机关正常办案造成了很大的干扰。千阳县检察院经过认真的分析和侦查,终于查清事实真相。2007年8月28日,千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忠科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缓刑两年。
此后,千阳县公安局根据县检察院的通报,迅速对李忠玉涉嫌妨害作证罪介入调查。日前,千阳县检察院以妨害作证罪依法对李忠玉提起公诉。千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忠玉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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